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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性侵12岁男生 宗教老师不认罪
(马六甲5日讯)小学宗教老师被控两项性侵犯12岁男生,今日在法庭否认有罪,获准以1万5000令吉保释,案件展延至今年9月12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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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项控状指36岁被告阿都哈林,于2023年7月18日晚上10时,在马六甲市区一间酒店客房,两次以不同方式性侵当时年龄只有11岁9个月的男生,分别触犯2017年性侵犯儿童法令第14(a)条文和第15(c)条文。
(拍摄:王绍其)
首条文一旦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可被判不超过20年监禁和鞭笞,第2条文可被判不超过10年监禁,或不超过2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今日在爱极乐地庭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主控官诺哈耶蒂警长建议法庭以每项罪名2万令吉作为保释金,唯被告辩护律师沙鲁希望法庭减低保释数额,因为他的当事人在此案上配合警方调查工作,而且被告在另两个地方的法庭也面对其他案件指控。
法官罗哈杜考量案情后,允许被告两项控状共以1万5000令吉担保,同时必须每周两次向附近警局报到,并把案件订至9月12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