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求不高 没进口火鸡 ” 谢守钦:用鸡替代更经济
(马六甲23日讯)甲州企业发展、合作社及消费人事务行政议员谢守钦说,甲州没有进口应对圣诞节的火鸡供应,这与消费市场需求不高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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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火鸡也没纳入为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的统制品名单。
“甲州没进口火鸡应对圣诞节期间市场需求,不过,消费人可以用普通鸡替代,而且现今每公斤肉鸡零售价为8令吉,是消费人有能力承担的范围。”
(拍摄:王绍其)
他今日与甲州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局长诺丽娜和官员,为圣诞节统制品顶价计划主持仪式后,这么说。
谢守钦提到,12月23日开始至27日,共有9项食物列为圣诞节统制品,包括进口带骨羊肉、印尼和中国进口圆包菜(不包括北京包菜)、中国进口马铃薯、胡萝卜、番茄、红辣椒、青灯笼椒、进口大红葱和大洋葱。
“此项节日统制品措施有助消费人以低价买到必需品,而统制品售价会与不同因素而定,如成本、气候、市场需求等。”
他透露,该局已派出官员在甲州各地监督,和检查标上粉红色标签的统制品物价,及其他生活必须品的价格,如果消费人发现售价不合理、商家趁机起价的问题,都可以向内贸局投诉。
“根据2011年价格管制与反暴利法令之下,统制品价格高于顶价,涉及的个人可被罚款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公司方面的处罚为罚款50万令吉。”
他说,统制品没标上粉红标签,个人可以被罚款1万令吉,公司可被罚款2万令吉。
诺丽娜:开档查343宗暴利案
诺丽娜说,该局今年1月至12月20日,共开档调查343宗涉及价格管制与反暴利法令、供应法令、商品说明法令与保护消费人法令等的案件,也有商贩被对付。
她说,343宗案件中,价格管制与反暴利法令占了164宗,被充公的物品价值2269令吉,罚款数额5万3100令吉,接着是供应法令49宗,充公物品价值50万3445令吉和开出4万4000令吉罚单,商标法令下被充公的物品价值13万444令吉,罚款数额12万1000令吉。
她透露,在这期间内被充公的物品总数为77万5815令吉,罚款数额24万8300令吉,已检查的商店2万8808间次,并接获来自消费人的1369宗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