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六甲31日讯)前警察与友人于两年前持刀抢劫,今日被法庭宣判罪名成立,最终被判坐牢7年及2鞭鞭刑。
现年37岁的莫哈末马万于今日在甲市爱极乐地庭,聆听法官罗哈杜阿克马宣判后,在被带出法庭之前,被告的母亲紧紧抱着被告,并叮咛被告“以后别再重犯”。
根据《每日新闻》报导,被告被控于2023年4月29日午夜12时05分,在武吉晋巷花园某住家前,与另一名还在潜逃的友人,持刀抢劫属于林文祥(译音,27岁)的手机及400令吉现款,抵触刑事法典第395条文,及可在相同法典第397条文下宣读。

被告代表律师颜彼得(译音)求情时说,基于被告曾担任警察12年,直到2019年停职,也算是曾为国家作出贡献,在案发后给予警察全力合作,要求减轻判刑。
法官在做出判决时说,被告称自己不在案发现场,对此抢劫案并不知情,不过,此案的第2辩方证人,即被告母亲无法证明被告在事发时,身在祖屋,因此,宣判被告罪名成立,坐牢7年及两鞭,刑期从被捕日,即2023年5月2日算起。
此案于2024年6月28日开审,传召5名控方证人及2名辩方证人,包括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