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g
搜索
簡
APP
主頁 > Melaka人

闖紅燈

文 文 文

闖紅燈還拒捕 年輕情侶控2罪

(馬六甲17日訊)日前因共同外出、遭警察截查時拒捕的年輕情侶,今天被控兩項罪名,各被判坐牢9個月!

男被告除了與女友面對兩控狀,還另外面對魯莽駕駛及吸毒罪,他求情時說 ,事發時他受到毒品影響,才會做出違法舉動。

地庭法官阿末沙查裏在下判時說,政府執行行動管製令已有一個月,為何被告仍外出。

(視頻拍攝:鄭素瑾)

他說,在警方截住兩名被告時,若他們願意停車就不會違令,也不會被控這麼多罪。


來自馬日丹那的莫哈末海爾卡(25歲)及諾愛莎(19歲),皆無業,被控違反管製令和妨礙公務員執法兩項罪。

首控狀指兩人於4月12日約晚上7時30分,在文廟三角路紅綠燈處結伴外出,觸犯2020年傳染疾病防範與管製條規(疫區舉措)第11條文。

次控狀指兩人在上述日期、時間、地點,在一名執行公務的警察要求違例的被告停車時,被告蓄意逃跑,抵觸刑事法典第186條文(妨礙公務員執行公務),可在相同法令第34條文下同讀。

兩人在沒代表律師下俯首認罪,男被告以家中母親患有腦癌,要求法庭減輕刑罰。

在首控狀下,法官判兩人坐牢3個月;次控狀判兩人坐牢6個月。由於刑罰同時執行,兩人隻需坐牢6個月,刑期從被捕日算起。

此案由哈雅杜薇達副檢察司主控。

莫哈末海爾卡(前右)及諾愛莎因違反行動管製令,皆被判坐牢。
莫哈末海爾卡(前右)及諾愛莎因違反行動管製令,皆被判坐牢。

吊銷駕駛執照2年

莫哈末海爾卡另外面對一項魯莽駕駛及一項吸毒罪控狀,他認罪不諱,除了被判坐牢2年和罰款5000令吉,也被吊銷駕駛執照2年。

被告被控於4月12日約晚上7時30分,在文廟三角路紅綠燈處,被發現魯莽駕駛而觸犯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第42(1)條文。

另一項控狀指他於本月13日下午2時30分,在亞羅牙也警署的扣留所,為自己注射冰毒,抵觸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第15(1)條文,可在相同法令第38B條文下宣讀。

法庭在等待毒品化驗報告,準被告以3000令吉保外,案定5月29日過堂。

⬇⬇相關新聞⬇⬇

高興
高興
驚訝
驚訝
憤怒
憤怒
悲傷
悲傷
關懷
關懷

闖紅燈

相關文章

騎士疑闖紅燈撞送餐員 行車記錄儀攝下驚險過程

闖紅燈被抓 直接控上庭

疑闖紅燈 轎車撞後逃 騎士死

本网站将存储和使用您的 Cookie 数据,以改善在我们网站上的体验。
同意
mywhee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