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还拒捕 年轻情侣控2罪
(马六甲17日讯)日前因共同外出闯红灯、遭警察截查时拒捕的年轻情侣,今天被控两项罪名,各被判坐牢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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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被告除了与女友面对两控状,还另外面对鲁莽驾驶及吸毒罪,他求情时说 ,事发时他受到毒品影响,才会做出违法举动。
地庭法官阿末沙查里在下判时说,政府执行行动管制令已有一个月,为何被告仍外出。
(视频拍摄:郑素瑾)
他说,在警方截住两名被告时,若他们愿意停车就不会违令,也不会被控这么多罪。
来自马日丹那的莫哈末海尔卡(25岁)及诺爱莎(19岁),皆无业,被控违反管制令和妨碍公务员执法两项罪。
首控状指两人于4月12日约晚上7时30分,在文庙三角路红绿灯处结伴外出,触犯2020年传染疾病防范与管制条规(疫区举措)第11条文。
次控状指两人在上述日期、时间、地点,在一名执行公务的警察要求违例闯红灯的被告停车时,被告蓄意逃跑,抵触刑事法典第186条文(妨碍公务员执行公务),可在相同法令第34条文下同读。
两人在没代表律师下俯首认罪,男被告以家中母亲患有脑癌,要求法庭减轻刑罚。
在首控状下,法官判两人坐牢3个月;次控状判两人坐牢6个月。由于刑罚同时执行,两人只需坐牢6个月,刑期从被捕日算起。
此案由哈雅杜薇达副检察司主控。
吊销驾驶执照2年
莫哈末海尔卡另外面对一项鲁莽驾驶及一项吸毒罪控状,他认罪不讳,除了被判坐牢2年和罚款5000令吉,也被吊销驾驶执照2年。
被告被控于4月12日约晚上7时30分,在文庙三角路红绿灯处,被发现鲁莽驾驶而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2(1)条文。
另一项控状指他于本月13日下午2时30分,在亚罗牙也警署的扣留所,为自己注射冰毒,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条文,可在相同法令第38B条文下宣读。
法庭在等待毒品化验报告,准被告以3000令吉保外,案定5月29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