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家庭竟當商業用戶 10多年 白給貴水費
(馬六甲27日訊)華裔家庭主婦在過去10多年來,住家水費都是以商業用戶方式計算,她到去年尾才恍然大悟,今日向行動黨哥打拉沙馬那州議員劉誌良投訴。
事主柯女士(40歲,來自哥打拉沙馬那花園第一期)指出,她居住在上述單位10多年,隻有她和兒子兩人,早期每月水費是50至60令吉之間,她以為這是正常收費。

她說,去年七八月家中水費突然暴漲至100多令吉,檢查後發現是漏水引起,但是找人來維修後,水費還是維持在百多令吉。今年3月至5月收費更是嚇人,總數是498令吉40仙。
“本月21日前往水務公司了解,才知道住家水費是以商業用戶方式計算,我要求官員馬上更正,對方卻要我繳清3月及4月的水費後才能處理。”
劉誌良呼籲用戶要仔細檢查水費單,並將協助事主上訴,要求當局把婦女由商業用戶改為住家用戶。
另一方面,他說,近期接獲該區至少10戶家庭投訴,指他們水費計算錯誤。目前正確計算法是每個月首20立米方每立方米收費60仙,21至35立方米每立方米收費95仙, 36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收費1令吉45仙。

他說,水務公司將3月至5月水費加在一起計算,理應首60立方米需以每立方米收費60仙來算,但當局隻是以首20立方米60仙來計算,造成水費增加。
“其中一戶家庭3個月使用107立方米的水,正確計算法隻需付81令吉65仙,但水務公司3個月加起來計算,造成用戶必須付174令吉20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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