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行动致夫妻不和 家暴案为前年4倍 | 中国报 Malacca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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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限制行动致夫妻不和 家暴案为前年4倍

    (马六甲8日讯)新冠肺炎(2019冠状病毒疾病)疫情不只影响人民的健康与经济,也相信是夫妻不和及家庭暴力的因素之一,甲州有343对夫妻在疫情期间出现家暴问题,包括19对夫妻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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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州总警长拿督阿都马吉说,甲州2019年的家庭暴力案件共90宗,2020年却增加将近4倍。家庭暴力案件从去年1月逐渐增加,在5月及6月期间剧增,分别是57宗及60宗,若与2019年整年比较,最多宗家庭暴力案件是在11月,即19宗。

    甲总警长拿督阿都马吉:家庭暴力案件在疫情期间增加,2020年5月及6月分别是57宗及60宗。
    甲总警长拿督阿都马吉:家庭暴力案件在疫情期间增加,2020年5月及6月分别是57宗及60宗。

    他说,去年5月及6月期间,也是我国落实有条件行动管制令及复苏期行动管制令时,相信夫妻在疫情下面对财务上的压力,导致家庭暴力案件的发生。

    阿都马吉说,在343宗案件中,当中的171宗已带上法庭提控,涉及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第324条文(武器致伤),及第326条文(严重致伤他人)。

    “今年则有两宗是涉及刑事法典第326条文的案件,受害者都是妻子。”

    当询及家庭暴力发生的起因,他指出,主要原因是经济问题导致,占了77宗、接着是脾气暴躁(48宗)、嫉妒(44宗)、药物影响(41宗)、醉酒(27宗)、离婚(19宗)、误解(17)、外遇(14宗)、争夺孩子(11宗)以及懒惰做家务(8宗)等等。

    阿都马吉是接受甲官方喉舌报《Melaka Hari Ini》访问时,如是说。他说,家庭暴力案件大部分受害者的年龄介于31岁至40岁,共有143人,年龄21岁至30岁则有79人,而41岁至50岁则4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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