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23日訊)甲州水務公司在多次進行維修或建設工程後,承包商並沒做好善後工作,郭子毅促甲州水務局重新審視承包商,是否遵守工程合約內容及標準作業程序,並嚴懲違反者。
郭子毅接獲選民告知,愛極樂選區的武吉波浪住宅區內,一項水管維修工程完成後,承包商並沒做好善後工作,地上留下一個大坑,隻是草草鋪上泥土了事,引發居民不滿,他較後到該工程地點勘查。
他說,根據附近居民透露,該項維修工程是與疏通水管有關,在大約兩個星期前進行。
“工程結束後,承包商在居民門口挖下的坑洞,隻是以填上泥土作交代。居民透露,他們當下曾詢問承包商會不會鋪上洋灰,承包商沒多加回答便離開,到今天都沒再出現過。”

郭子毅也透露,他的辦公室曾多次接收到,關於水務公司工程沒善後的投訴,居民多是在向水務公司投訴後,久久未采取行動,再向他投訴。
“我的辦公室過去3個月來,接這樣的投訴就至少有3宗。水務公司的承包商有責任在完成工程後,進行善後工作,包括把破壞了的路面鋪好,而不是等居民或議員辦公室投訴才采取行動。”
“我相信每一位承包商在接下水務公司的工程時,都必須先了解每項工程合約內容及標準作業程序,包括善後工作,以不造成居民的困擾。然而,這樣的投訴一而再再而三地發生,需要居民和議員辦公室收拾爛攤子,讓人不禁懷疑承包商是否有履行承包商的責任。”
他促請甲州水務公司嚴厲審承包商,是否在這些工程上遵守工程合約內容及標準作業程序,並嚴懲違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