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汉随身带“蓝保刀” 被控上庭 | 中国报 Malacca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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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业汉随身带“蓝保刀” 被控上庭

    (马六甲30日讯)失业汉随身携带属于危险武器的“蓝保刀”,今日被控上法庭时否认有罪,法庭允许被告以一万令吉保外,并定4月27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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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年23岁的被告艾曼哈基米否认他于今年3月27日凌晨12时50分,在双溪乌浪的德林达柏迈花园的住家前,被警察截查时,在腰部发现有一把黑色的蓝保刀,因而抵触1958年腐蚀物、爆炸及危险物品法令第6(1)条文。

    视频(郑素瑾)

    在此条文下,被告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可面对坐牢不少过5年及不超过10年及鞭打。

    被告在没代表律师下,向地庭法官伊丽莎白峇也旺面前否认有罪。

    被告艾曼哈基米(右2)否认拥有“蓝保刀”。
    被告艾曼哈基米(右2)否认拥有“蓝保刀”。

    法庭最终允许被告由一名担保人以一万令吉保外,案件定下月27日过堂,以让被告聘请律师。

    负责主控此案的是英丹丽雅娜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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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控挪用68万公款 女会计执行员不认罪

    (马六甲20日讯)4年前涉挪用逾68万令吉公款,在农业公司担任会计执行员的华裔女子今日被控6项失信罪时,否认有罪,获法庭允许以5万5000令吉保外。

    现年43岁被告陈晓玲(译音),今日分别在两间地庭的两名法官莫哈末沙比里依斯迈及达马菲克里面前,否认挪用属于公司的68万0126令吉13仙。

    被告被控于2019年5月24日至同年10月23日,在甲皇冠广场的Hap Yeng Seng有限公司内,身为公司的会计执行员被发现从公司银行户头,挪走68万0126令吉13仙,因而牴触刑事法典第408条文。



    (视频:郑素瑾)

    在此条文下,被告一旦被判罪名立,可面对坐牢不少过一年、不超过14年,及鞭打及罚款。

    主控此案的莫哈末纳兹霖及阿立夫阿斯拉夫副检察司皆指,由于被告使公司造成巨大损失,建议法庭调高保释金。

    不过,被告在没代表律师下求情时说,她没准备太多钱,希望法庭减低保释金。

    被告陈晓玲(中)否认挪用公司的逾68万令吉公款。
    被告陈晓玲(中)否认挪用公司的逾68万令吉公款。

    两名法官随后批准被告以5万5000令吉保外,同时,也谕令被告交出护照,及每个月初到附近警局报到,直到案件结束。

    案件定7月18日过堂,以让被告聘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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