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挪用68万公款 女会计执行员不认罪 | 中国报 Malacca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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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控挪用68万公款 女会计执行员不认罪

    (马六甲20日讯)4年前涉挪用逾68万令吉公款,在农业公司担任会计执行员的华裔女子今日被控6项失信罪时,否认有罪,获法庭允许以5万5000令吉保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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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年43岁被告陈晓玲(译音),今日分别在两间地庭的两名法官莫哈末沙比里依斯迈及达马菲克里面前,否认挪用属于公司的68万0126令吉13仙。

    被告被控于2019年5月24日至同年10月23日,在甲皇冠广场的Hap Yeng Seng有限公司内,身为公司的会计执行员被发现从公司银行户头,挪走68万0126令吉13仙,因而牴触刑事法典第408条文。



    (视频:郑素瑾)

    在此条文下,被告一旦被判罪名立,可面对坐牢不少过一年、不超过14年,及鞭打及罚款。

    主控此案的莫哈末纳兹霖及阿立夫阿斯拉夫副检察司皆指,由于被告使公司造成巨大损失,建议法庭调高保释金。

    不过,被告在没代表律师下求情时说,她没准备太多钱,希望法庭减低保释金。

    被告陈晓玲(中)否认挪用公司的逾68万令吉公款。
    被告陈晓玲(中)否认挪用公司的逾68万令吉公款。

    两名法官随后批准被告以5万5000令吉保外,同时,也谕令被告交出护照,及每个月初到附近警局报到,直到案件结束。

    案件定7月18日过堂,以让被告聘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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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洗衣店业者被控 挪用324万公款

    (马六甲16日讯)洗衣店业者4年前涉嫌挪用逾324万令吉公款,今日被控两项罪状时不认罪。

    43岁的被告德兰斯孔拉,在地庭法官达尔马法克里面前,否认他于2019年1月违反合约,即把价值322万2089令吉01仙属于公司的洗衣机 ,置放在彭亨州关丹属于被告的洗衣店。

    被告德兰斯孔拉(左2)否认挪用逾324万令吉公款。
    被告德兰斯孔拉(左2)否认挪用逾324万令吉公款。

    根据合约,有关洗衣机要送往公司在槟城所租下的洗衣店。

    次控状指被告在相同时期,受到公司委托,缴付公司在槟城租下洗衣店的租金,却把2万4000令吉属于公司的公款,汇入被告本身的银行户头。

    被告面对的两项控状,皆抵触刑事法典第406条文。在此条文下,被告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可面对坐牢10年及罚款。

    被告的代表律师占姆斯丹钟端求情时说,被告经营的洗衣店,每个月收入约4000令吉。

    他说,被告还需要负担两名5个月及近两岁的孩子,也是家庭唯一支柱 。

    法官批准被告以1万2000令吉保外,案定3月21日过堂,并谕令被告交出国际护照,以及每个月到附近警局报到一次,直到案件结束。

    此案由阿立夫阿斯拉夫副检察司主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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