泊車格內有燈柱大考驗 車主:我太難了
(馬六甲30日訊)峇章三角路馬六甲廣場增設路燈工程近尾聲,但大部分燈柱皆“栽”在泊車格內,而非泊車格之間,一些燈柱正好設在駕駛座車門旁,導致駕駛人士泊車技術頗受考驗外,上下車也成問題。
行動黨哥打拉沙馬那州議員劉誌俍說,馬六甲曆史城市政廳不久前獲內政部撥款,在馬六甲廣場增設多盞路燈,但施工期間出現手尾外,如今多數燈柱裝置在不適合的位置。

他今日在記者會上指出,視察後發現,許多燈柱設在泊車格內,直接影響駕駛人士側式泊車和斜式泊車,因兩者皆造成車主必須將車輛往外泊,避免無法下車或不慎撞上燈柱。
“絕對歡迎該項工程,但承包商應將燈柱設在泊車格之間,才不會對原有泊車格造成影響。”
他說,據觀察,燈柱豎立的位子都有紅色標記,而有關標記都設在泊車格之間,但承包商並沒按照標記設燈柱,反而把燈柱設在離開標記一小段距離的位置。

劉誌俍說,施工期間其實已出現不少手尾,包括挖掘道路埋電纜後沒有及時修補路洞,造成路面出現窟窿及塵土飛揚,一切可能關乎曆史城市議員監督不當,有失職之嫌。
“一位市議員曾說他采取‘escalation process’(循序漸進流程)方式做事,但這隻是一項理論,實踐時沒有實地了解,最終出現狀況。”

他希望該名市議員勿以理論做事,應實地監督施工過程,以免市議會監督不力、不達標,引起民生問題。
另外,他說,有小販向他反映,擔心燈柱基座的螺絲紮到輪胎。
“若燈柱能設在泊車格之間,就不會出現民眾擔心車輪不小心碾過螺絲,而爆胎現象。”
在場者有劉氏助理李祥生。

劉誌俍:各縣應辦聽證會 收集預算案民意
劉誌俍促請甲州國陣政府11月配合財政預算案召開州議會前,在州內各縣舉辦至少3場聽證會,以收集民眾對於州財案的看法和意見,助政府規劃更全面的預算案。
他說,甲州曆經逾兩年疫情創傷後,整體經濟層次和面貌有所改善,形成非常態經濟,因此政府有必要在中央縣、亞羅牙也縣和野新縣,收集各領域民眾意見。

“州政府向來按照曆年資料及各相關政府單位數據作參考擬財案,希望政府能將意見的層面擴展到各界人士,通過舉行聽證會,開放讓民眾提出意見,以擬定更全面的州財案。”
他說,財案影響全民衣食住行,對市民、商家及投資者而言是極為重要的事情,因此全民參與國家及州財政預算案是必要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