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25日訊)42歲男子不僅租車幹案,過去3年因涉及入屋偷竊更先後被警方拘捕了17次,面對檢控的控狀也有23項,即使案件還在審理期間,但仍死性不改,再次幹案又被捕。
馬六甲中央警區主任克裏斯多夫今日發文告說,警方12月月23日接獲一宗發生在甲州愛極樂某住宅區的入屋竊案,事主損失約5萬令吉。


他說,警方12月24日午夜12時30分,在市區檸檬眼拘捕昵稱柏冬(petong)的男疑犯,除了充公一輛租來的第二國產車,也查獲一個裝有11根球杆的高爾夫球杆包、2190令吉現款和一張5351令吉的典當金飾單據。
他透露,這名單獨行竊的疑犯為了避開警方追查,不惜租車幹案,目標是愛極樂區的豪宅。警方調查,疑犯由2020年開始至今年被捕了18次(包括這次),被控上法庭有23項控狀,一些案件甚至仍在審理期間。

“警方已經援引刑事法典第457入屋偷竊條文,延扣疑犯至12月26日調查。”
他勸告民眾提高警惕之外,亦鼓勵在住宅裝置閉路電視或警報器,一日發生竊案,有助警方快速破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