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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租车干案 3年涉17窃案再干案又落警网
(马六甲25日讯)42岁男子不仅租车干案,过去3年因涉及入屋偷窃更先后被警方拘捕了17次,面对检控的控状也有23项,即使案件还在审理期间,但仍死性不改,再次干案又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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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六甲中央警区主任克里斯多夫今日发文告说,警方12月月23日接获一宗发生在甲州爱极乐某住宅区的入屋窃案,事主损失约5万令吉。
他说,警方12月24日午夜12时30分,在市区柠檬眼拘捕昵称柏冬(petong)的男疑犯,除了充公一辆租来的第二国产车,也查获一个装有11根球杆的高尔夫球杆包、2190令吉现款和一张5351令吉的典当金饰单据。
他透露,这名单独行窃的疑犯为了避开警方追查,不惜租车干案,目标是爱极乐区的豪宅。警方调查,疑犯由2020年开始至今年被捕了18次(包括这次),被控上法庭有23项控状,一些案件甚至仍在审理期间。
“警方已经援引刑事法典第457入屋偷窃条文,延扣疑犯至12月26日调查。”
他劝告民众提高警惕之外,亦鼓励在住宅装置闭路电视或警报器,一日发生窃案,有助警方快速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