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衣店业者被控 挪用324万公款 | 中国报 Malacca China Press
  • 告别式
  • 中国报 CPTV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洗衣店业者被控 挪用324万公款

    (马六甲16日讯)洗衣店业者4年前涉嫌挪用逾324万令吉公款,今日被控两项罪状时不认罪。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43岁的被告德兰斯孔拉,在地庭法官达尔马法克里面前,否认他于2019年1月违反合约,即把价值322万2089令吉01仙属于公司的洗衣机 ,置放在彭亨州关丹属于被告的洗衣店。

    被告德兰斯孔拉(左2)否认挪用逾324万令吉公款。
    被告德兰斯孔拉(左2)否认挪用逾324万令吉公款。

    根据合约,有关洗衣机要送往公司在槟城所租下的洗衣店。

    次控状指被告在相同时期,受到公司委托,缴付公司在槟城租下洗衣店的租金,却把2万4000令吉属于公司的公款,汇入被告本身的银行户头。

    被告面对的两项控状,皆抵触刑事法典第406条文。在此条文下,被告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可面对坐牢10年及罚款。

    被告的代表律师占姆斯丹钟端求情时说,被告经营的洗衣店,每个月收入约4000令吉。

    他说,被告还需要负担两名5个月及近两岁的孩子,也是家庭唯一支柱 。

    法官批准被告以1万2000令吉保外,案定3月21日过堂,并谕令被告交出国际护照,以及每个月到附近警局报到一次,直到案件结束。

    此案由阿立夫阿斯拉夫副检察司主控。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