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17日訊)棄置廣場發現大量黑斑蚊孑孓,卻因為業主不在場無法開罰及受到對付,衛生行政議員深感不公平,籲請衛生部修改法令,在業主不在場的情況下,也能被對付!
甲州衛生、人力資源及團結委員會主席魏喜森行政議員今日聯同甲州衛生局執法隊,以及哥打拉沙馬那州議員劉誌俍,一起到甲市前烏節廣場視察衛生情況。

魏喜森指出,他是接獲住在廣場樓上的居民投訴,為此與執法人員一同到現場了解情況。
現場所見,有關廢置約20年的廣場,不但大門敞開,大片玻璃窗皆被打破,廣場內垃圾滿布,天花板悉數被破壞,所能偷的金屬皆被拆走 ,狼藉一片。
大隊進入廣場內,也發現多處積水,經檢查皆發現滋生孑孓。
魏喜森指出,雖然發現大量蚊蟲孑孓,但因為業主是新加坡人,現場也沒有業主代表,為此,執法人員並無法發出傳票給業主。
“根據1975年傳染疾病害蟲毀滅法令,執法人員必須在業主在場的情況下,才可發出傳票,若業主不還罰款,就可控上庭,面對高達1萬令吉的罰款,或坐牢,或兩者兼施。不過,在業主不在場情況下,要對業主就變得複雜又耗時。”

據執法人員指出,在業主不在場情況下,需要費時找出業主,再親手遞交通知信,若業主在限期內沒有清理,才可在第8條文下被控上庭。
魏喜森對此直呼不公平,他覺得,業主因為不負責任所帶來的環境衛生問題,讓居民面對風險及生命受到威脅,理應受到對付。
“我將向衛生部長反映,提出修改法令的建議,以適時對付業主。”

■劉誌俍:應加強法令
對付疏於管理業主
哥打拉沙馬那州議員劉誌俍促請政府加強法令,包括地方政府法令小細則,對付無法管理好產業而衍生衛生問題的業主。
他指出,業主必須對本身的產業負起責任,包括維持環境衛生,確保不會滋生蚊蟲或帶來傳染病。盡管法令確能對付有關業主,但法令也有其限製,且沒有嚴格執法。
“除了傳染病,建築物內堆積垃圾及雜物,也容易發生火災,危及鄰近住戶。”
他說,前烏節廣場為例,居民也投訴,曾見吸毒者出沒,居民的人身安全也受到威脅。
另一方面,魏喜森指出,配合明年的馬六甲旅遊年,為照顧市容,他將向市長要求,以聯係上前烏節廣場的業主,要求清理並鼓勵重新粉刷。
“這是私人產業,只能鼓勵粉刷,不能強製。至於垃圾,則會要求業主清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