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置广场 养毒蚊 无法对付业主.魏喜森促修法
(马六甲17日讯)弃置广场发现大量黑斑蚊孑孓,却因为业主不在场无法开罚及受到对付,卫生行政议员深感不公平,吁请卫生部修改法令,在业主不在场的情况下,也能被对付!
甲州卫生、人力资源及团结委员会主席魏喜森行政议员今日联同甲州卫生局执法队,以及哥打拉沙马那州议员刘志俍,一起到甲市前乌节广场视察卫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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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喜森指出,他是接获住在广场楼上的居民投诉,为此与执法人员一同到现场了解情况。
现场所见,有关废置约20年的广场,不但大门敞开,大片玻璃窗皆被打破,广场内垃圾满布,天花板悉数被破坏,所能偷的金属皆被拆走 ,狼藉一片。
大队进入广场内,也发现多处积水,经检查皆发现滋生孑孓。
魏喜森指出,虽然发现大量蚊虫孑孓,但因为业主是新加坡人,现场也没有业主代表,为此,执法人员并无法发出传票给业主。
“根据1975年传染疾病害虫毁灭法令,执法人员必须在业主在场的情况下,才可发出传票,若业主不还罚款,就可控上庭,面对高达1万令吉的罚款,或坐牢,或两者兼施。不过,在业主不在场情况下,要对业主就变得复杂又耗时。”
据执法人员指出,在业主不在场情况下,需要费时找出业主,再亲手递交通知信,若业主在限期内没有清理,才可在第8条文下被控上庭。
魏喜森对此直呼不公平,他觉得,业主因为不负责任所带来的环境卫生问题,让居民面对风险及生命受到威胁,理应受到对付。
“我将向卫生部长反映,提出修改法令的建议,以适时对付业主。”
■刘志俍:应加强法令
对付疏于管理业主
哥打拉沙马那州议员刘志俍促请政府加强法令,包括地方政府法令小细则,对付无法管理好产业而衍生卫生问题的业主。
他指出,业主必须对本身的产业负起责任,包括维持环境卫生,确保不会滋生蚊虫或带来传染病。尽管法令确能对付有关业主,但法令也有其限制,且没有严格执法。
“除了传染病,建筑物内堆积垃圾及杂物,也容易发生火灾,危及邻近住户。”
他说,前乌节广场为例,居民也投诉,曾见吸毒者出没,居民的人身安全也受到威胁。
另一方面,魏喜森指出,配合明年的马六甲旅游年,为照顾市容,他将向市长要求,以联系上前乌节广场的业主,要求清理并鼓励重新粉刷。
“这是私人产业,只能鼓励粉刷,不能强制。至于垃圾,则会要求业主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