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29日訊)“被告,你還好嗎?”
來自檳城的印裔穆斯林無業漢被告比拉萊恩(20歲),今日被控4項在學生宿舍內及男廁性侵12歲男童,聆聽通譯員讀出控狀時,在被告欄裏忽然落下男兒淚,以致通譯員暫停讀控狀,並以溫柔語氣詢問被告是否還好。
(視頻:鄭素瑾)
曾是葛尼感化院學員的被告擦拭眼淚後,接著點頭表示可以,通譯員才繼續讀完控狀。不過,被告被控的4項雞奸罪狀,隻承認其中兩項控狀。
地庭法官莫哈末沙比裏擇定明年2月1日過堂及為其中兩項罪狀下判。
被告面對4項控狀指,他於今年5月14日、15日、22日、23日,在甲市宗教局的達魯胡達廣場的宿舍及男廁內,強迫雞奸12歲的男童,抵觸刑事法典第377C條文。

在此條文下,被告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可坐牢5年至30年,以及鞭打。
主控此案的莫哈末納茲霖副檢察司建議法庭不讓被告保外,法庭接受副檢察司建議,在等待被告的品行報告之際,定下上述日期過堂及下判。
案件結束後,被告坐在被告欄時,再次抽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