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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厕内性侵男童 被告聆听控状 落泪
(马六甲29日讯)“被告,你还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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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槟城的印裔穆斯林无业汉被告比拉莱恩(20岁),今日被控4项在学生宿舍内及男厕性侵12岁男童,聆听通译员读出控状时,在被告栏里忽然落下男儿泪,以致通译员暂停读控状,并以温柔语气询问被告是否还好。
(视频:郑素瑾)
曾是葛尼感化院学员的被告擦拭眼泪后,接着点头表示可以,通译员才继续读完控状。不过,被告被控的4项鸡奸罪状,只承认其中两项控状。
地庭法官莫哈末沙比里择定明年2月1日过堂及为其中两项罪状下判。
被告面对4项控状指,他于今年5月14日、15日、22日、23日,在甲市宗教局的达鲁胡达广场的宿舍及男厕内,强迫鸡奸12岁的男童,抵触刑事法典第377C条文。
在此条文下,被告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可坐牢5年至30年,以及鞭打。
主控此案的莫哈末纳兹霖副检察司建议法庭不让被告保外,法庭接受副检察司建议,在等待被告的品行报告之际,定下上述日期过堂及下判。
案件结束后,被告坐在被告栏时,再次抽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