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六甲8日訊)從來沒有獲得英達麗水服務的老屋居民,近期陸續接獲英達麗水來信通知必須抽空糞池,信中還訂下“預約”日期,且注明如果沒有在預約日期抽空糞池,將向屋主征收80令吉;如此“強迫消費”手法,令屋主深感不滿!
投訴者楊佐勝指出,其父母住在峇株安南,屋齡已有約50年,他本身住在武吉波浪,屋齡也有約30年,皆屬於老房子。
“這些老房子都有各自獨立糞池,平時皆沒有使用英達麗水服務,一旦糞池滿了,業主一般自行委任汙水處理公司前來抽空。”

不過,他說,父母於今年4月底率先收到英達麗水郵寄的“抽空糞池”通知單,還訂下4月29日為預約日期,並注明業主必須給予回覆以確定預約日期,或更換其他日期。
令他感到無語的是,單內注明若在預約日期沒人在家、取消服務或發現糞池是空的,業主皆要繳付80令吉的“取消費”。
“單內也附上2006年水服務工業法令第65條文,提醒業主需履行定期清空住家糞池責任,否則可被罰款高達5萬令吉。這不禁令人覺得,這封通知單的意圖帶有‘威脅’,強迫業主必須接受有關服務,一旦取消就要付‘取消費‘。”
他指出,剛開始,他們沒有理會,卻在7月再收到英達麗水的提醒信,內容與之前的一致,隻是預約日期換成7月15日。與此同時,他本身在武吉波浪的住家,也收到了第一封的“抽空糞池”通知單,令他相信,接到此通知單的業主應該不少。

通知信具誤導性
楊佐勝強調,本身並非反對有關條例,但英達麗水作為財政部屬下的官聯公司,不應發出存在誤導性的通知信,讓人誤以為隻有英達麗水能提供排汙處理服務,且一定要在對方預約的日期抽空糞池。
他說,由於其住家與父母家都是屬於獨立糞池,一旦出現滿的狀況,他們都會主動聯係提供相關服務的公司以抽空糞池。
他認為,身為消費者,有權利選擇哪家公司,不應被強迫消費,更何況,依據有關通知信中的訊息,讓人覺得沒回覆,或因一些事情導致在預約日期無法順利抽空糞池,業主都要承擔80令吉”取消費”,這是非常不合理。
他已向格西當州議員謝守欽行政議員投訴此事。

謝守欽:未回覆無需付費
謝守欽指出,根據他向英達麗水負責人了解,業主沒有回覆或沒有接受預約,並不需要繳付80令吉。
他說,對方指出,隻有回覆並接受預約者,在預約日期時因為屋主的因素導致無法抽空糞池,業主才需要繳付80令吉的取消費。
對於有關通知信的內容存在誤導訊息,他將向英達麗水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