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g
搜索
簡
APP
主頁 > 今日馬六甲 > 甲市專線

托兒所老師

疏忽照顧

1歲男嬰

文 文 文

疏忽照顧致男嬰受傷 托兒所老師不認罪

(馬六甲3日訊)一名於今日被控及導致受傷,被告否認有罪,法庭允許被告由一名擔保人以7000令吉保釋,案件定於11月14日過堂。
 
被告希蒂莎娃(35歲)被控於2023年10月27日下午2時30分,在士馬木柏淡再也一家托兒所,造成身心受傷,觸犯2001年兒童法令31(1)(a)條文。


(視頻:鄭素瑾)
 
在此條文下,被告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可被罰款5萬令吉,或坐牢不超過20年,或兩者兼施。
 
主控此案的諾阿絲妮副檢察司要求法庭把保釋金定在2萬令吉。
 
被告代表律師莫哈末納茲裏求情時說,被告為一名幼兒園老師,丈夫是工廠操作員,收入每月1500令吉及需負擔家中開銷,因此要求減低保釋金至5000令吉。

■否認疏忽照顧男嬰的被告希蒂莎娃(中),被押離法庭時面無表情。
■否認疏忽照顧男嬰的被告希蒂莎娃(中),被押離法庭時面無表情。

 
法官羅哈杜隨後允許被告以7000令吉保外,同時,諭令被告需每月到警局報到,以及不準騷擾受害者及案件證人。
 
案件擇定11月14日過堂。

高興
高興
驚訝
驚訝
憤怒
憤怒
悲傷
悲傷
關懷
關懷
人氣瀏覽
Icon
本网站将存储和使用您的 Cookie 数据,以改善在我们网站上的体验。
同意
mywhee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