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红绿灯买芒果干也会中SAMAN 取缔行动直至12月31日
(马六甲14日讯)在繁忙十字路口中央兜售芒果干,15名流动小贩联同消费者皆接罚单!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甲州警方交通调查及执法组员于日前在甲市爱极乐及江沙一带的十字路口,展开“路边小贩取缔行动”,向涉及者发出罚单。
该组主任哈山峇斯里接受甲州政府官方喉舌报《今日马六甲》 说,警方在行动中,不只向兜售食物的小贩采取行动,供应者及消费者一律受对付。
他说,在十字路口买卖食物,除了危害公众安全,也担心引起交通意外。
他指出,警方向4名消费者、5名供应者发出150令吉的罚单,而另6名小贩也即将受到法律对付。
“警方接到公众投诉,此类的流动贩卖食物危害他人安全及公路使用者,因此,将继续展开取缔行动直到12月31日。”
他还说,较早前,警方接到摩哆骑士投诉,指他们在靠近红绿灯时,险些撞击流动小贩。
哈山峇斯里说,虽然政府于去年10月10日已发出“禁令”,禁止流动小贩在路口处进行任何贩卖活动,但仍有冥顽不灵的小贩罔顾法律。
因此,他说,警方可援引1959年道路交通法令第10A(1)条文(LN 166/59)对小贩采取行动,或在相同法令第10A(2)条文(LN 166/59)下同读。
他劝请流动小贩,另寻更适合的地点做生意,如古鲁蒙的路边炸香蕉糕小贩摆摊,让公众能停在路边购买小食,也不会构成他人安全受威胁。
参与行动的包括该组副主任马哈迪温、汉都亚再也市议会执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