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4000 监1天 非法霸占泊车位看过来
(马六甲2日讯)违法霸占泊车位,不仅是地方政府可以援引公路、沟渠与建筑物法令对付,违规者也会在交通法令下,面对最高4000令吉罚款或不超过1年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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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观察,甲市区一些地点出现泊车位遭人霸占的问题,有人把国旗插在椅子霸位,有些人用地砖,此情况在商业区、人潮集中地点和旅游景点区较常见。
根据1974年地方政府公路、沟渠与建筑物法令第46条文,使用任何形式霸占公共泊车位,会被处于250令吉罚款,或可在马六甲历史城市政厅泊车位法令第34(1)条文下被罚款。
陆路交通局亦可以援用1987年交通法令第50(3)条文,检控相关人士,一旦在法庭被裁定罪名成立,首次犯错可面对不超过2000令吉罚款或不超过6个月监禁,重犯可面对最高4000令吉罚款或不超过1年监禁。
此交通法令可援用在公共地点、私人地方包括商场。
马华马六甲历史城市议员骆慧茹说,除了原有和过去一直以来都申请保留泊车位的个案外,市政府已不再批准保留泊车位的申请,这也是为让更多人有机会或更容易找到泊车位展开的一项措施。
她说,目前只有酒店、诊所、修车厂和民宿,获得允许提出保留泊车位的新申请,唯申请泊车位数目需视这些店面范围决定,如修车有4间店面,便可在店前申请4个泊车位。
“没有保留泊车位但却霸占,市政厅的巡逻小组可以根据法令开出罚单。”
骆慧茹说,即使市内这类情况不算严重,但仍有些人无视法令而使用任何形式、物件霸泊车位。
■刘志俍
冀采更严厉措施
解决霸占泊车位
行动党哥打拉沙马那州议员刘志俍说,霸占泊车位过去迄今一直都存在,地方政府有必要采取更严厉的方式处理,包括设法增加泊车位数量,解决问题。
他说,霸占泊车位一般上出现在人潮和游客多的地方,如商业区,公共泊车位不足时泊车位却被霸占,会令人气愤甚至或会出现纷争,而地方政府需扮演角色,加派执法人员巡查,减少这类问题产生。
他透露,巡逻发现或接获投诉的市政厅官员,对霸占泊车位者,开出的罚款数额不属太高,如果是交通局执法人员取缔,被罚款的数额便可高达2000令吉,重犯者罚款40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