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脚车为禁卖品 一卖家被捕
(马六甲10日讯)电动脚车也是禁品,不得卖!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电动脚车在我国属于不合法,除了不符合大马工业研究与规格局(SIRIM)的安全条件要求外,也被陆路交通局禁止上路,以及被关税局列为禁止进口的商品。
马六甲关税局长诺丽拉今日在甲州关税局召开的记者会说,该局在行动中拘捕一名年龄50岁,经营和销售电动脚车的华裔男子。
(视频:王绍其)
她说,该局今年2月27日凌晨5时的行动中,在马六甲达昔乌达玛工业区一间公司查获264辆,包含税务在内总值74万2479令吉的多种类型电动脚车。
“这也是甲州首次查获禁止进口和销售的电动脚车。”
她透露,初步调查,这批电动脚车由中国进口和运抵巴生港口,并向我国国际贸易与工业部以普通脚车零件作为报关进口,实际上却是已装备好的整辆电动脚车进口。
她说,相信该公司操作、批发和销售电动脚车已有5年,直到该局的行动前才被告发。该局已援引2022年海关禁止贸易商品法令第133(1)(a)条文,拘捕和检控该公司一名华裔负责人。
“在此法令下被法庭裁定罪成,可面对不超过50万令吉罚款或不超过7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此外,诺丽拉提到,该局执法人员今年1月9日凌晨4时30分,在登嘉楼勿述载停1辆罗里,查获320万支,包括税务在内总值213万7600令吉的私烟。
“这批私烟相信由勿述甘榜拉惹沿河上岸,准备分销至东海岸和邻近的数个州。行动中一名负责驾驶罗里的男子逃入当地油棕园后,下落不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