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7项破门1项偷窃 华裔饮食店业者不认罪
(马六甲11日讯)华裔饮食店业者今日被控7项破门行窃案及1项偷窃案,皆否认有罪,法庭获准以3万4000令吉保外,案件定8月8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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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来自东街纳的王凯文(译音,59岁),今日在3间不同推事庭面控,即在推事娜比拉尼占、莎达希娜及娜芝娜瑟宁面前,否认8项罪。
视频(郑素瑾)
被告被控7项破门行窃案,分别从2022年1月14日至今年5月20日,在爱极乐、晋巷、丹绒米雅、冬牙峇株、丹绒吉宁等破门行窃,牴触刑事法典竹457条文。
在此条文下,被告一旦被判罪名成立,可面对坐牢14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重犯者或需坐牢及罚款或鞭打。
被告在刑事法典第380条文(偷窃)下被控,指他于去年3月9日傍晚6时15分至晚上10时15分,在丹绒米雅柏达那花园某单位,偷窃属于李俊福(译音,35岁)的3000令吉现款及价值约1万令吉的首饰。
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可面对坐牢10年及罚款。
被告代表律师陈造定求情时说,被告患有血压高,与妻子育有10名孩子,最幼的孩子年仅3岁。
他说,被告是家庭唯一经济支柱,目前在柔佛新山经营饮食生意,收入不稳定,同时,被告在扣留期间,妻子被迫照顾家庭,积蓄已用尽,希望减轻保释金。
法庭最终批准被告以3万4000令吉保外,案件定8月8日过堂。
主控案件的分别是莫哈末依山副检察司、法克里副检察司及芭努莎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