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甫出狱新婚男子 再被控抢劫不认罪
(马六甲29日讯)男子早前因抢劫被监禁,出狱后新婚才两个月却因再次抢劫妇女被捕,今日被控上法庭时否认有罪,案件订6月4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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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状指27岁被告莫哈末沙菲益今年4月21日,在甲市区敦花玛路,抢劫一名印裔妇女价值200令吉的手机,触犯刑事法典第392抢劫条文。在此条文下被判罪成,可被判处最高14年监禁、罚款和鞭笞。
被告聆听控状后,否认有罪。
马六甲爱极乐法庭地庭法官阿莎罗妮不允许被告担保,同时把案订6月4日过堂。
根据案情,被告早前因犯抢劫案被判坐牢5年,今年2月才期满获释,并在3月初新婚。他4月21日骑摩哆经过敦花蒂玛路,向一名刚下班走在路边准备回家的印裔妇女,假意借手机欲联络朋友,唯却抢了手机后逃走,事主随后报案。
此案由诺莎华妮副检察司主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