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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失信逾8万令吉 餐馆主管不认罪
(马六甲15日讯)着名酿豆腐餐馆主管被控从今年3月以来,涉及25项失信餐馆逾8万令吉款项,但他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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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项控状,指22岁被告诺布特拉,于今年3月17日至6月期间,身为马六甲野新区某餐馆主管,失信8万1126令吉的餐馆收入,触犯刑事法典408失信条文。
在此条文下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可被判处最少1年和最高14年监禁,并可鞭笞和罚款。
该案主控官拉茜达副检察司建议被告,以5万令吉担保。没聘请律师的被告随后请求法庭减低保释数额,因为他还要负担父母和两个弟弟的生活开销。
地庭法官阿莎拉妮考量案情后,允许被告以4万2500令吉保释,同时把案件订至今年8月19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