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马六甲头条〡管委会诉业主获判胜诉 870管理费 限45天缴清
(马六甲22日讯)甘榜拉班安乐组屋将拖欠组屋管理费的业主,控上分层管理仲裁庭,首个案件已在8月8日完成审理,并宣判管理层胜诉,业主必须摊还积欠管理层29个月共870令吉的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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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组屋管理委员会主席戴祖全指出,胜诉为管委会带来极大鼓舞,接下来也会陆续将不合作的业主控上仲裁庭,追讨积欠已久的管理费。
他说,安乐组屋的管理费每月仅30令吉,但仍有业主不愿缴付。自去年8月,管委会决定将拖欠管理费的业主控上仲裁庭,不少业主自知理亏而在上庭前主动缴交欠款,成功让管理费缴交率跃升至80%,但还有20%业主依然冥顽不灵。
“由于一些业主资料不详,我们尝试多个管道,陆续鉴定业主的身分后,数月前再次入禀仲裁庭。”
他说,由于有关业主依旧不愿在上庭前缴付管理费,有关案件于8月8日审理,庭主最终判决管理层胜诉,业主需在45天内缴清870令吉的管理费。
据了解,任何不遵守仲裁庭裁决庭令者,等于抵触了刑事罪行,罪成可判罚款不超过25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戴祖全指出,在仲裁庭审理此案时,辩方(业主)在庭上解释因为认为管委会有两名成员在受委时,因拖欠管理费而不合法受委,为此不还管理费。
“无论如何,庭主指出,管委会好比一家公司,而管委会成员则似公司的经理,如果业主不还管理费,是欠下公司的钱,与委员是否合法受委并无关系,为此判管委会胜诉。”
他透露,委员会接下来将起诉一名拖欠3年管理费的业主。
或额外征收10% 以示公平
戴祖全指出,管委会将在来临的大会上,或根据2013年分层管理法令(757法令)赋予的权利,以向拖欠管理费的业主,额外征收10%。
他说,管委会之前已有权利征收,唯因为体恤居民,一直没有执行。直至第一个案件在仲裁庭审理时,庭主认为管委会不征收额外费用,将导致一些业主故意拖欠占便宜,影响到管委会的操作,这对其他每月定期缴付管理费的业主并不公平,为此建议在大会上通过征收。
此外,财政池丽香说,管理费缴纳率虽已达到80%,但之前积欠太多,该组屋又已老旧,许多地方都要维修,管理费并不足应付。
她举例,4座组屋的水管需4万令吉以更新,但钱不够,还欠8000令吉,是主席、副主席、秘书及她先垫出钱以完成工程。
树根穿透内墙现裂痕
水槽基座 恐随时塌
安乐组屋C及D座水槽基座出现明显破损,管委会担忧随时倒下。
戴祖全指出,有关在屋顶的水槽基座已出现极大裂痕,且有树根穿透内墙外露,令人担忧。
他说,管委会已在有关基座下方地面画上黄漆,阻止交通工具停泊,避免基座万一脱落或崩坍时造成损伤,唯遗憾还是有人冒险将车辆泊在黄线处,万一发生事故谁该负责?
他指出,组屋有多处残旧需要及时处理,唯有关基座的维修每个要价3000令吉,都是一笔不少的费用。
“管委会成员都是居民义务担任,没经过专业训练,需要一面做一面学习并逐步改善,无奈也会面对一些人针对不足地方提出挑战。这家园是大家的,不属主席或管理层,需大家共同努力经营与付出,而定期付管理费是最基本的居民应尽义务。”